在這次說明會中如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所說 :一開始要在公七蓋警消時,沒聽到地方反對的聲音 。事實上即是印證了-有決策的人士討論及決定要在公七公園採用多功能目標方式蓋警消時,並未招開過詳細的說明會,以讓在地民眾知曉且未聽取專家的建議。
再則,從此次說明會出席的官員回覆中亦自承本案在評估此地的交通衝擊時竟以106年的狀況來作評估 ,且未作生態影響的詳細評估。然淡海輕軌實則在107年底始才開始通車,淡江大橋則更預估在2026年3月才開始通車,其評估過程及引用的數據實有諸多疏漏之處。
公七自救會在得知新北市政府選址於此,即在招標過程中不斷向市府陳情,抗訴此位址將造成的交通衝擊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然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在外在環境情事已變更的情況下,仍ㄧ再無視交通、環境專家及在地自救會的陳述,仍執意辦理開標且在一再流標的情況下,仍無視民眾的質疑也不作回應及作進一步的檢討評估。
此次說明會中,新北市府法制單位的代表,在回應與會人士的詢問時,亦避重就輕僅強調民眾提起的行政訴訟尚未有判決結果,故在法規上並未違法。然對選址過程中未針對現有及未來環境變化所應有的詳細評估的瑕疵及整個決策過程未提供在地民眾充分參與討論的公聽會及針對此次說明會與會人士所提國土署函知選址不當一事也均未作回應,實讓人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