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在社區裡或是在臉書社團裡提到公七公園是否適合蓋警局及消防大隊這議題時,就常被歸為這只是居住在該公園附近社區的部分居民怕噪音的自私想法;或是防救災問題的重要性與每個人切身相關為何部分少數人要反對?或是被曲解成是環保人士在妨礙公共設施的建置。
但如果大家回歸到探究問題發生的本質,就會深刻去理性思考為何自救會為何在市府的標案已發包,得標單位已開始進行圍籬砍樹,看來已木已成舟的階段,還要聲嘶力竭的吆喝民意代表、專家、媒體及社區居民一起重視在公七公園蓋警消所造成的交通、環境生態的問題。
我所認知的問題的起源在於:
- 淡海新市鎮一開始開發時,就已預估會有30萬人口(早期公七公園入口的告示中有寫,8/2說明會中議員也有提及),怎會沒先預期及規劃預留攸關居民生命財產的警消單位用地。
- 縱然是一開始的規劃發展尚未快速達到預期的人口數而未預留市府可用機關用地,但經幾年的發展後人口數已成長了,且已意識到防救災的重要,卻在那麼大一片的新市鎮土地,新北政府卻稱找不到可供使用的機關用地可設址,事實上既使沒有市有機關用地,新北市政府有用地需求還可依相關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專案國有地讓售後進行價購。
- 然主政單位卻未評估選擇可洽購國有地的可行方案,甚而,在新北市尚有些學校或停車閒置的土地可通盤協調使用下,仍以犧牲公園原生態維護調節氣候的功能,申請將公園作都市計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更在回覆市民陳情時答覆:「本案設計規範包含建物量體、方位及聯外交通動線規劃設計等經評估尚無對週邊環境、交通產生重大衝擊之虞,開發基地將保育原有的生態地貌並創造有益樹木生長環境為原則。」
然據8/2說明會上官員的回覆,當初選址的評估是106年所作,而當時雙輕軌尚未通車(107年12月開始通車)且淡江大橋也未開始施工(主橋108年初始正式開工),顯然當時的評估中,針對交通的衝擊並未考量濱海沙崙路口在淡江大橋通車後的大增的流量所可能產生的交通瓶頸及輕軌運行需禮讓消防救災車輛先行的行車延誤,另據8/2說明會城鄉局出席代表所述對於設址於公七自然公園的生態影響也未作詳細評估,但在上述回覆市民陳情中卻言將創造有益樹木成長環境為原則的答覆,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針對選址評估過程中,忽視未來環境變化所應有的詳細評估的瑕疵及專家、民眾對於選址的諸多質疑,相關單位在歷次民眾的陳情及抗議都未作實質的檢討與回覆,即使是8/2由議員特別召開的說明會出席的法制單位,針對以上選址用地的評估在行政程序上所造成的行政瑕疵,也未置一詞。
